12.01.2009

偕老

記小事一則。

昨天跟政淵和小米在鹹花生吃完好吃的早午餐後,我搭捷運回家,市政府站小米下車後,我不知道在想什麼,一路恍神到昆陽站。

旁邊一對六十來歲夫婦的對話叫醒了我。先生叫太太到站了要下車了,太太好像在跟他鬧彆扭吧,不理會他。先生說:「算了,我不想理妳。」婦人撇過頭對他說:「不要理我最好,我也不要理你!」她一個箭步搶在先生之前,衝向車門跑下車了。先生在後面氣急敗壞地追趕。

這一對夫婦結婚了多久呢,我之所以很驚嘆是因為,他們長得好相像,四四方方短短的臉,小小的眼睛,蓄著差不多長度的短髮,有些矮胖的身材,穿著同樣中性的毛衣──他們似乎已經一起生活久到連容貌都分享了。但卻還是要吵,在接近遲暮時,還是要用盡精神跟力氣,用怒目,用尖酸的語氣,以飛快腳步跑離另一半,同時希望另一半追上來;在這個人生的秋季,他們已不知不覺把自己跟生活都形塑得跟對方相差無幾,卻還要爭吵,讓對方意識到自己尖銳的存在,意識到自己與他人和與對方的差異。

在我的想像中,爭吵是因為還有愛,還想改變自己在對方心中的地位跟看法。我不知道當我六十歲時,我還有沒有那種奮力爭吵的熱情,還在不在意對方在意我有多少,還願不願意提起精神去賭氣。

就在我興起許多諸如此類無聊的念頭的時候,他們徹底消失在我視線了,車門關了起來,然後我發現我其實也該在昆陽站下車,哈哈,很好,真像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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